Subtitle: A Retrospective Investigation of Two Case Reports in Two Medical Centers

 

孩子們,如果你有興趣成為醫師,我必須羞愧的告訴你。

 

身為你們的前輩,這一晚,我像個專注在網路上搜索李宗瑞淫照的人群一樣不可取;捨棄研讀最新腹膜炎的科學文獻,不根究肝硬化末期治療的進展,卻專注在另一個判例上──「婦肝硬化住院,死於腹膜炎,醫療糾紛,台大判賠40」。

 

但是就這幾分鐘或是幾小時的決定,可能會賠掉前輩我好幾個月的薪水,而這一個下決定的moment,幾乎是我在醫院的每分每秒都在發生。

 

在課堂上,醫學院的老師問你一個假設性的問題。

 

你是醫院的住院醫師,一個肝硬化末期,Child-Pugh Class C (意即肝硬化末期)的病人,目前除了白血球升高,體溫37度,沒有發燒,意識狀況清醒,尿量正常,主訴腹痛,目前持續使用第一代抗生素(Kofatol 1g q8h)

 

你正在值班當中,意味著你已經上完白天的班,從早上七點就已經在醫院工作,一直跟著主治醫師處理病人到晚上六點,然後開始值班到半夜。

 

半夜一點,你沒有闔眼,正在處理某一床的病患,這時候接到另一個護理站的來電。

 

值班的時候,一個值班醫師至少要照顧一個到數個病房以上的病人,所以手機的響聲此起彼落,甚至有精神科醫師研究過住院醫師會對手機產生幻聽,即使沒有來電,都覺得自己聽到手機聲響。

 

一個病房至少有十幾床的病人,所以即使是夜半時分,你都是守衛這個疆土的醫師,直到第二天早上各科主治醫師接手為止。

 

雖然你手上有張密麻麻的名單,在其他醫師下班前向你交班,叮囑病人目前的診斷和治療的方向,但是這十幾個病人,大部份都是你透過紙上才第一次接觸到的病患。

 

護士小姐在電話裡告訴你病人的情況,當時你走不開身,因為體溫正常,沒有發燒,尿量正常,而且意識狀況逐漸清醒。

 

在電話的這頭,你判斷病人應該沒有休克的症狀,可能是因為腸子浸泡在肝硬化造成的腹水裡產生疼痛。

 

你在跟護士對話的這幾十秒裡做出判斷,請護士幫病人打放鬆腸蠕動的Buscopam;你還有另一個想法,病人的腹水可能很多,漲得不舒服,所以打了利尿劑,希望多排出一點腹水,讓病人不要漲得這麼難受。

 

在這一通電話後,你稍稍入睡了又被電話吵醒,陸陸續續去看了幾個病人,下了幾個指示。

 

這時候同一個護士又打電話找你。

 

凌晨五點。

 

XX醫師,那個肝硬化的病人肚子還在痛耶。」護士小姐看著站在護理站前面,表情不太愉悅的家屬,低聲告訴你。

 

於是你在暗夜中打開燈,洗把臉,掛上口罩,拖著身體決定去看這個病人。

 

體溫37度,依舊沒有發燒。

 

病人是個全身泛黃,像個巨大黃色蜘蛛的婦人,因為肝硬化的緣故,腹水鼓漲的撐起腹部,四肢乾乾癟癟的。

 

心跳快,每分鐘140下,血壓較低100/60,呼吸有點費力,每分鐘大約26-28下。

 

你翻了一下病人的病歷,這一陣子心跳和血壓都差不多,血壓的收縮壓都是在100上下,心跳差不多都是每分鐘120-140下。

 

因為肝硬化末期,腹水多的關係,會讓肺部可以伸展的空間變小,病人呼吸的速度都差不多這麼快,有一點點費力。

 

你看他住院住了十多天,一直使用第一代的抗生素,除了打利尿劑把腹水脫出來,似乎就一直說肚子痛。

 

你壓了一下肚子,摸哪邊都說痛,但是放開的時候,沒有反彈痛,意思就是沒有明顯腹膜炎的症狀。

 

要幫她抽掉一點腹水,舒服一點嗎?

 

你在心中交戰著。

 

你知道抽腹水並非沒有風險,可能會刺到腸子,也可能因為消毒不完全造成感染。

 

讓你考慮更多的,是你並不十分了解這個病人的治療方向和進程,這種比較侵入性的治療,似乎交給白班的總醫師或是主治醫師比較適當。

 

於是你請小姐抽了血,看看病人的血液檢查有沒有變化。

 

兩個小時後,醫院的將士們經過一夜的休息,都精神抖擻的歸營了。

 

首先到來的,是腸胃科的總醫師,他看了抽血數據,病人的白血球還是高,而且看起來狀況不好,於是把抗生素積極的改成了第三線的抗生素 (Maxipime+Ciproxin +Metronidazole)

 

老師在課堂上問你,有沒有考慮到病人可能是自發性的細菌性腹膜炎(spontaneous bacterial peritonitis)

 

你說:「當然有,我甚至考慮過要幫病人抽腹水,甚至考量過這時抽腹水的風險。」

 

「但是當時再過兩個小時,主治醫師就來查房了,病人的生命徵象沒有明顯變化,住院以來都差不多如此,而且肚子沒有腹膜炎的表現,所以腸痙攣或是腹水漲得太難受都有可能。」

 

「所以你做了什麼處理?」老師問。

 

「於是我進行抽血檢查,檢驗報告約一個多鐘頭後會有結果,到時候交由更有經驗的總醫師或是主治醫師定奪。」

 

課堂上的老師甚至會肯定你心思細膩。

 

數日之後,病人因為敗血症過逝了。

 

你則因為這六個小時的一夜奮戰,站上法院被告席,依刑事及民事提告。

 

家屬認為你一點鐘的時候,只在電話裡,聽護士小姐報告的症狀做出處理,一直拖到五點才來看病人,有疏失。

 

地方法院的法官聽了兩造說法,認為處理的流程符合醫療常規。

 

家屬認為主治醫師應該在住院一開始就以腹膜炎治療病人,因為醫學文獻說肝硬化末期的病人有 10~25%的機會產生自發性腹膜炎。

 

但是地方法院的法官,參考了病人的症狀,因為觸診檢查和生命徵象沒有腹膜炎,而且為了預防感染,從住院起即以抗生素治療,認為符合正常的處置。

 

這個法官,知悉判決的結果不只會影響此案,也會讓醫界產生相對應的防衛心態,在判決書上清楚的指出「防禦性醫療」風氣不可長,醫生依照當時的情況做出判斷,判斷也符合常規,意思就是換任何一個醫生上去的處置也將雷同。

 

「可注意、應注意,而已注意」就是符合「醫療常規」。

 

所以撤銷刑事和民事的告訴。

 

家屬對司法感到失望,他們最親愛的母親因為肝硬化末期辭世,住院住了兩個禮拜都沒有好轉,最後死於敗血症。

 

他們仔細和律師研究過病歷,認為劇情在當晚急轉直下,凌晨一點跟護理站反應過,一直到五點以後才陸續有醫師來看,兩天之內病人死亡,明顯有疏失。

 

這個在醫界看來很「有sense」的地方法院法官,在家屬眼裡卻是「恐龍法官」,和醫院都是難以對抗的大鯨魚。

 

失去了母親,他們非常悲痛,決定再向最高法院上訴,求償130萬。

 

高等法院的法官,有肩負著「判決不應背離民意」、「導正判決」的任務。

 

他認同一審的判斷,醫師在住院其間,已對腹膜炎做了包含電腦斷層等多種檢查,處置符合醫療常規,「應注意而已注意」,醫師沒有疏失。

 

但是以值班期間,值班醫師忙於處理別床病人而延遲診視原告四小時,故認定台大醫院因為人力分配不足,讓病人產生死亡的結果,有「不作為」造成病人「生命財產權利之損失」,所以判定台大醫院賠40萬。

 

這個判決,與振興醫院的案例 (婦運女俠化療死亡 振興醫師判賠百萬) 一樣,都認為醫師個人或醫院的作為或不作為,造成病人生命財產「權利」之損失,而認定有「侵權行為」,所以認定有疏失。

 

婦運女俠的案子,家屬認為「醫師誤報白血球數值好轉,讓他們以為治療好轉,所以沒有轉院」。

 

到底有沒有誤報,只有當事人知道。

 

但是以醫界的角度,化療之後白血球過低造成的感染與發燒,其實換其他醫師的處置,一樣都是施打白血球生成素與廣效抗生素,也就是說,換一個醫生的處理也會十分雷同。

 

但是振興的腫瘤科醫師,卻因為溝通的誤差沒讓家屬考慮到「轉院」,所以侵犯了家屬和病人的權利。

 

但是這兩個案子,一樣以「侵權」做結。

 

我們回到前一個肝硬化婦人的判決,如果以「判決對社會或制度面有教化影響」的方向來看。

 

數十年來,台大或是任何其他家醫院,在下班時間都是以值班醫師輪值,讓大部份的醫師可以回家休息,養精蓄銳,準備明天一整天的看診、查房或是開刀。

 

台大的問題,在於「當時的情況超過該醫師負荷」,所以延遲來訪視病人四個小時,所以判定醫院有疏失。

 

所以台大理應在線上人員負荷不來時,加派人手。

 

「以病人安全為懸念」,這是為所應為,相信一般民眾都會認同。

 

但是以現階段的醫療現狀,醫病比已經遠遠超過負荷,線上的人咬牙苦撐,過勞之外,增加醫生的值班人數卻是引鴆止渴,加速線上人員過勞。

 

但是不能草菅人命啊,一定有人會說。

 

「已經住院的病人,在密切的觀察和治療之下,狀況還會變差,甚至死亡,當然要找出改進的原因,改善人為疏失,或是改善制度面,確保往後的病人不會有同樣的狀況。」

 

同樣會有人說。

 

法界這個判決的創舉,是把醫院的制度做為檢討的對象,而不是檢討個人。

 

為了不要成為「醫療崩壞」的推手,我覺得看得見法界的努力,尤其是地方法院法官的見解。

 

他們避開了天價的千萬賠償,這種當今醫生可能要工作許多年才能攢到的數目,不想當有效扼阻醫生救命的原兇,把高額賠償限定在「應注意而未注意」。

 

改以「侵權行為」做為判決的依據。

 

「什麼是侵權行為?」

 

你一定會問。

 

簡單說,就是醫生沒告訴你「全部」的事,或是解釋病情沒有「完整」,所以影響到你決定的權利。

 

或是醫院沒有派出「足夠」的醫護人員,造成病人生命財產的「任何損失」。

 

但是醫界在民眾或是法界眼裡,始終傲慢。

 

他們卻覺得自己克進全力,成就健保的犧牲,卻面對永不滿足,用最低的價格,追求「零失誤」醫療奇蹟的台灣民眾。

 

醫界的第一線工作者,往前望去,成蔭之林忙著自求多福;往後望去,一片死疾。 (語摘自吳靜芬醫師)

 

民眾也始終認為,自己如此弱勢,醫療資訊的不對等,醫生的疏忽,讓自己蒙受親人的病痛甚至死亡,法院卻輕放這些醫生。

 

法界似乎有轉向居中裁量、引導的轉變,以「侵權行為」,做為安撫兩造的法寶,讓大家都覺得,不滿意,但是只有接受。

 

我們都在交相指責。

 

誰也不信  誰?

 

孩子們!

 

這就是當今醫療的「現實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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