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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話文談防禦性醫療

 

我是一個憑感覺的人,寫醫療塴壞的文章,說的東西實在沒有很多早早論及這些文章的前輩深入,唯一的目的,只想讓非醫療產業的人看懂而已。

 

我的文章歡迎所有人轉載,尤其是那些非醫療界的朋友,因為我的文章,特別是寫給你們看的。


 ***  *** [正文開始] ***  ***


很多非醫界的朋友搞不懂,到底什麼是防禦性醫療,什麼是「依法救人」?依循法律的規範去救人不是很好嗎?防禦性醫療?做很多檢查不是很好嗎?

 

簡單的來說,就是「愛」與「責任」。

 

所謂「防禦性醫療」,就是責任。

 

不懂?

 

以男孩子來說,對一個女孩子的好,是愛還是責任?如果完完全全的以責任為依歸,就是現今醫界的「防禦性醫療」。

 

「那有什麼不好?」你問。

 

醫生有責任,為所應為,那很好。

 

那我在講明白一點,一對男女要分手,你是男生的好朋友,在他們相愛的過程裡,女生對男生不好,不珍惜男生的付出,所以你問他:

 

「為什麼還不離開她?」

 

男生說:「因為愛!」

 

說話的男生眼神炯炯有神,他眼神散發的光芒,是千萬人吾往矣;是可以徹夜在女生家的樓下久候,就為了她一早醒來張開眼就可以看到你;是可以一天一夜不睡覺,就為了趕在你的生日前做一本相遇過程的剪貼札記;是可以在天冷的時候,拿出早以準備好的暖暖包,溫暖你的手心的體貼;是可以在電話的那頭,你都還沒講完一個句子的時候,就心疼的問你是不是感冒了?

 

但是如果問這個男生,為什麼不離開她。

 

男生不置可否的說:「因為責任。」

 

因為對女孩的責任,所以不離不棄;當她有要求的時候,男生才出現;當女孩難過的時候,會靜靜的在身旁默不作聲,發呆放空;當她要你陪的時候,才在她旁邊百般無聊的玩著手機。

 

只做該做的,就是「責任」。

 

在醫療上也是一樣,對病人的熱情就像戀愛,當你戀愛了,你就會湧起無盡的能量,可以徹夜幫一個病人開刀;可以衝去藥局幫他領藥;可以在病人危急的時候,竭盡所能的放手一搏;至誠幫病人想好所有可能面臨的困難與解決的方法。

 

這是所有充滿熱情的醫生面對病人產生的悸動。

 

但是「責任」,支撐不了你這麼遠,你只會在應該下班的時間下班,每一天都與其他天沒什麼不同;當一天和尚,敲一天鐘,該到的場合你都到了;身體在現場,心思早已離開;病人只要要求,就做檢查,不管病人承受的輻射計量是多少,檢查需不需要做,你關心的只有病人做了檢查會不會有立即性的影響,不做會不會讓你上法院……

 

如果接近下班時間或是處理的極限,你不會犧牲自己的時間,也不會冒著要承擔失敗的危險盡力放手一搏,你願意遵守所有不會被告的原則,即使可能要寫很多文書,讓病人簽很多字,你都不嫌麻煩;只要不會被告,你就會冷漠的放手,讓病人自行承擔自己的選擇,和選擇的後果。

 

為什麼台灣醫界,會放任這種消極的「防禦性醫療」?

 

這真的合法的嗎?

 

只要不會被告,醫生其實需要做的部份很少,不用燃燒自己的生命徹夜開刀,不用全力施為的放手一搏,只要一張轉診單,告訴病人自己能力或是設備不足,請他轉診到醫學中心,令請高明。

 

努力救人會被告,承認自己學藝不精卻可以丟出手上花費精力的燙手山竽,「依法行醫」的風氣在台灣越來越盛,幾乎所有醫師都認真思考過自己的「責任」到哪裡,而剩下的「愛」還有多少。

 

「拜託!醫生是救人的志業耶,怎麼可以『盡責』而已!」你質問。

 

前陣子有個做心臟科的醫生被告。

 

病人得了嚴重的心肌梗塞,對他最好的做法,就是熬夜馬上進心導管室,幫他打通血管,放置支架。

 

但是該醫院沒有心臟外科的醫生,而做心導管可能會造成心血管破裂的併發症,雖然發生率不高,但如果發生了,就需要心臟外科的醫生馬上開刀,才能救命。

 

心肌梗塞,就是供應心臟血流的血管阻塞,如果做心導管的時間越晚,壞死的心肌就越大片,病人往後留存的心臟功能就越差。

 

所以做心導管要快!

 

如果轉院,雖然已經做了除了心導管之外的所有治療,病人在轉院途中卻隨時可能會心臟亂跳死亡,甚至心肌破裂猝死。

 

這個心臟內科醫生,馬上診斷出病人是心肌梗塞,然後半夜裡叫起技術員,洗把臉,喝了一罐蠻牛以後進心導管室熬夜幫病人通血管。

 

他不會不知道做心導管可能的併發症,更不會不知道自己醫院沒有心臟外科醫師值班。

 

在我看來他對病人充滿「愛」!

 

雖然有併發症的可能,但是大部份的人,如果沒產生併發症,可以保存更多的心臟功能,可以維持更好的生活品質。

 

這個醫生熬夜幫病人通了血管,卻不幸發生了併發症!

 

法院最後判醫生「可注意,應注意,而未注意」,認為醫生應該把病人轉院到有心臟外科醫生值班的地方,這樣做心導管造成血管破裂就可以馬上開刀,病人就可以存活!

 

或許有網友要酸這個醫生一定是學藝不精,不然怎麼會捅破血管,被告活該。

 

但是併發症的機率,是始終存在的,再怎樣微不足道的醫療行為,都隱含著可能的併發症,就像注大藏(打點滴)也可能造成蜂窩性組織炎,沒有過敏經驗的病人也可能對某種藥物產生過敏反應一樣!

 

就像投資不可能沒有風險,投資基金有賺有賠,買賣前請詳閱公開說明書一樣,風險和利潤是休戚與共,沒有不會遇到併發症的醫生,除非你是個沒有經驗的醫生!

 

但是法官和蒙受損失的病人不會在乎轉院中病人可能猝死,而且他們不知道以現今各醫院急診壅塞的程度,要問到可以轉院前病人的心肌細胞會死掉多少。

 

他們不在乎醫生有「愛」,只在乎醫生盡到「責任」了嗎?

 

獵人朝樹上的鳥群射了一槍,剩下幾隻小鳥?

 

醫生和護士現在還在線上的,都是那些槍響後還離不開的傻鳥。

 

在我還是醫學生的時候,老師告訴我們什麼是醫病關係。

 

他說:「就是『愛』!」

 

接著他又問我們:「那什麼是愛?」

 

整個課堂裡的學生都看不出老師葫蘆裡賣什麼藥,當然也沒有人會回答。

 

老師說他經過行醫這幾年的深思熟慮,他認為愛就是:「知道你的過去,明白你的現在,關心你的未來!」(高克培醫師)

 

經過這幾年行醫的歷練,我逐漸明白「愛」與「責任」的分野,醫病之間……

 

醫界的學生後進,都看盡了沒有克盡「責任」的下場,但是那些對病人還充滿「愛」的醫生,在法律規範的「責任」邊緣遊走,努力的衡量得失,設法救治病人的時候,你會不會擔心,就算問心無愧,全力施為,熬夜奮戰,卻可能面臨被告的下場,讓同樣「愛」你的家人失望受傷呢?

 

可是老師,真的還有人在乎「愛」嗎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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